关于“双超”入刑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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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Discussion on Punishment of the Vehicle's Overload and Oversize Problems
  • 作者:韦流宜
  • 英文作者:Wei Liuyi;
  • 关键词:刑法 ; 超载超限 ; 危害
  • 中文刊名:GJYB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uangxi College of Education
  •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都安县交通运输局;
  • 出版日期:2019-02-10
  • 出版单位: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 年:2019
  • 期:No.159
  • 语种:中文;
  • 页:GJYB201901014
  • 页数:3
  • CN:01
  • ISSN:45-1076/G4
  • 分类号:67-69
摘要
运营车辆超载超限不仅容易产生危害社会的交通伤亡事故,而且搅乱了竞争合理有序的交通货运运输市场,引发恶性竞争、对道路桥梁产生了危害。"双超"对社会的危害不亚于追逐驾驶和酗酒驾驶,应作危险驾驶罪来处理。把"双超"纳入刑法的同时,应及时建立和谐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引文
[1]余秋莉.超限超载入刑的理由与路径[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6).
    [2]阳光超.超载入刑对道路货运经济系统的影响与效应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3.
    [3]葛长金,张清丰,彭道月.“超限入刑”的法理与技术分析[J].中国公路,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