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的标准化研究——以“枫桥经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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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On the “Fengqiao Experience” Standardiz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 作者:褚宸舸
  • 英文作者:Chu Chen'ge;
  • 关键词:枫桥经验 ; 基层社会治理 ; 标准化 ; 法治
  • 英文关键词:Fengqiao Experience;;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standardization;;rule of law
  • 中文刊名:FXAS
  • 英文刊名:Law Science Magazine
  • 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15
  • 出版单位:法学杂志
  • 年:2019
  • 期:v.40;No.299
  • 基金: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FXAS201901003
  • 页数:11
  • CN:01
  • ISSN:11-1648/D
  • 分类号:23-33
摘要
标准化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目标的重要路径。"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代表,其核心是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融合。标准化在"枫桥经验"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诸暨市枫桥镇的标准化工作,在实现精细化治理目标、将标准化和智能化相结合、利用标准化对乡村自治予以规范三个方面具有创新性。标准和标准化有其局限性,所以自治、德治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要谨慎。因为标准与法律的关系密切,标准对法治具有补强作用,所以将标准化和法治化相结合,通过标准化实现法治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之一。
        Standardization is an important path to achieve the goal of social governanc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Fengqiao Experience"is a typical representative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in China. Standardiz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actice of "Fengqiao Experience". The standardization work of Fengqiao Town,Zhuji City,Zhejiang Province is innovative in three aspects,which is innovative in realizing the goal of refined governance,combining standardization and intelligence,and standardizing rural autonomy. However,standards and standardization also have their own limitations,and it is prudent to conduct standardization practices in the areas of autonomy and governance. Standards and laws are both connected and different. Standards have a reinforcing effect on the rule of law. Combining standardization with the rule of law and standardizing the rule of law i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引文
(1)“三治”并列的提法最早是2013年浙江桐乡市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政策背景下提出的。
    (2)参见汪世荣、褚宸舸:《“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3页。
    (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20000.1-2002),第229页。
    (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20000.1-2002),第227页。
    (5)参见郭占恒:《习近平标准化战略思想与浙江实践》,载《学术前沿》2016年第2期。
    (6)田世宏:《开创我国标准化事业新局面---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载《人民日报》2016年9月6日第14版。
    (7)[英]科林·斯科特:《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安永康译,宋华琳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80页。
    (8)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公共服务标准化理论与实务》,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年版,第61~62页。
    (9)参见陈怡晨、张鑫、卢芳霞:《标准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与启示---以浙江“枫桥经验”为例》,载《中国标准化》2017年第23期。
    (10)习近平:《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载《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0日第1版。
    (11)《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8-01/23/content_11447076.htm,访问日期:2018年6月18日。
    (12)即“一上一下”收集议题,“二上二下”酝酿方案,“三上三下”审议决策,决议事项和实施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开。
    (13)即六项监督内容、四种监督方式、四项制度、六项硬件标准。六项监督内容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两委履职等情况。四种监督方式是程序式、参与式、审核式、评议式。四项制度是辞职承诺、工作报告、测评考核、过错补救。六项硬件标准是机构牌匾、办公房屋、设备配套、制度上墙、工作台账、意见箱。
    (14)即不承包涉及本村所有项目、不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不违规发展党员、不履职就辞职。
    (15)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种植、违规毁绿。
    (16)例如,2016年3月1日实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 31000-2015)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项国家标准,也是参与单位最多的一项国家标准(共有26个中央和国家部委作为共同起草单位)。该标准采用“9+X”模式,主要包括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等9个方面的重点工作,“X”是各地各层级根据业务进行的个性化定制和扩展延伸。参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载《法制日报》2016年2月6日第5版。
    (17)德治的思想和制度源远流长。德治源于儒家的“为政以德”思想,强调为政者要有德性和德行,施仁政。德治有很多物化形式,也有其文化符号和制度系统。当代社会重提德治,更多强调用道德规范进行社会治理,发挥道德成风化人的社会规范作用,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作用,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和道德文化的熏陶,凝聚人民力量,提高人民素质,从而推动基层和谐社会建设。
    (18)诸暨市搭建文化礼堂、乡村客厅、村民服务中心三个“公共空间”。各村镇利用原有的宗祠家庙打造兼具多种功能的文化礼堂,这是对宗族文化场所的创造性利用。
    (19)白桦、洪生伟:《立法和制定标准的比较分析和研究---法律与标准生命周期过程比较分析之一》,载《标准科学》2009年第2期;齐陵、齐格奇、洪生伟:《执法和实施标准的比较分析和研究---法律与标准生命周期过程比较分析之二》,载《标准科学》2009年第7期;白桦、洪生伟:《法律和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的比较分析和研究---法律与标准生命周期过程比较分析之三》,载《标准科学》2010年第3期。
    (20)参见柳经纬:《评标准法律属性论---兼谈区分标准与法律的意义》,载《现代法学》2018年第5期。
    (21)参见[英]科林·斯科特:《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安永康译,宋华琳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70页。
    (22)参见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公共服务标准化理论与实务》,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年版,第78~81页。
    (23)参见柳经纬:《评标准法律属性论---兼谈区分标准与法律的意义》,载《现代法学》2018年第5期。
    (24)参见[英]科林·斯科特:《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安永康译,宋华琳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68~69页。
    (25)[英]科林·斯科特:《规制、治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安永康译,宋华琳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