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共犯限制肯定视角下事后抢劫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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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汪典
  • 关键词:承继的共犯 ; 因果性 ; 单行为犯 ; 复行为犯 ; 事后抢劫
  • 中文刊名:WHXU
  • 英文刊名:Culture Journal
  • 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5-20
  • 出版单位:文化学刊
  • 年:2019
  • 期:No.103
  • 语种:中文;
  • 页:WHXU201905054
  • 页数:4
  • CN:05
  • ISSN:21-1545/C
  • 分类号:188-191
摘要
关于承继的共犯,历来有肯定说、否定说和中间说三种看法,共犯的因果性问题成为否定论者的一大有力武器。要在一定限度内承认承继的共犯,就要对其因果性作如下缓和:只要与构成要件内的所有法益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基于此,承继的共犯就应当只在下列范围内成立:在复行为犯中,如果后行为人侵害了该复行为犯的所有保护法益,则成立承继的共犯。欲将事后抢劫行为人的暴力解释为属于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就只能认为除侵犯人身权益之外,该暴力行为还由于对盗窃结果具有加功作用而同时侵犯了财产法益。同理,后行为人承继地实施暴力行为的,由于行为同时侵犯了人身和财产权益,因此可以成立承继的共犯。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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