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的"公众场合"修改为"公共场合"并增设侮辱国歌罪。实践中对侮辱国歌罪的解释和司法认定存在很大争议,宜以第二百九十九条为蓝本、以犯罪构成要件为中心,辨析侮辱国歌的行为表现、"公共场合"的界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和政府机关的职能管辖等若干问题。
引文
[1]杨新培.侮辱国旗国徽罪探[J].法学,1990(10):27-29.
[2]于潇.国家标志:若不尊重,刑法出面[N].检察日报,2017-12-15(005).
[3]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陈兴良.走向规范的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赵秉志,赵远.关于增设侮辱国歌罪的思考与建言[N].法制日报,2017-10-11(12).
[6]龚明礼.论侮辱国旗国徽罪[J].宁夏社会科学,1990(6):80-84.
[7]冀天福,薛永松.郑州“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宣判[N].人民法院报,2018-01-24(003).
[8]刘德法.试论侮辱国旗国徽罪[J].政治与法律,1990(6):14-16.
[9]舒代钧.浅谈侮辱国旗国徽罪[J].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2):109-112.
[10]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J].法学杂志,2006(1):17-25.
[11]蔡士林.侮辱国歌罪“情节严重”的解释立场与司法认定[J].政法学刊,2018(1):63-69.
[12]张明楷.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5(1):14-18.
[13]关保英.浅谈侮辱国旗国徽罪[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1):36-38.
[14]邱可嘉,王利荣.侮辱国歌行为的入罪分析:基于《刑法修正案(十)》的解读[J].学术论坛,2017(6):140-145.
(1)2017年12月16日,香港港专社工系的毕业生不满校方安排,声称颁授毕业证书不应与国歌扯上关系,更以“对国家的尊重”并非取决于“是否唱国歌”为由,在奏起国歌时拒绝肃立,更在胸前摆出交叉手势,不尊重国歌。毕业典礼结束后,他们在会场外组织社会闲杂人等继续制造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