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重新审视——以“个体与社会(共同体)”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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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Examination of Karl 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ividual and Society (Community)”
  • 作者:鲁克俭
  • 英文作者:LU Ke-jian;
  • 关键词:马克思 ; 唯物史观 ; 个体与社会(共同体)
  • 英文关键词:Karl Marx;;Historical Materialism;;individual and society(community)
  • 中文刊名:XZXY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jing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5-10
  • 出版单位: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 年:2018
  • 期:No.115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5ZDB001)
  • 语种:中文;
  • 页:XZXY201803002
  • 页数:8
  • CN:03
  • ISSN:11-4054/D
  • 分类号:19-26
摘要
相对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个体与社会(共同体)"的关系是唯物史观更为根本性的问题。以"个体与社会(共同体)"视角重新审视唯物史观,可以看到马克思的"原初社会"概念、基于生活实践的"个体与社会(共同体)"相互生成、马克思的"新社会契约论"以及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全面理论证成。历史决定论与历史非决定论的对立,只有从更高层次的"个体与社会(共同体)"关系入手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Relative to the contradiction of"productive forces and communicational form(productive relations),and economic base and superstructu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individual and society(community)"is themore fundamental iss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ccording to re-examining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 thelight of"individual and society(community)", Karl Marx's concept"primitive society", the mutual generationbetween"individual and society(community)"based on living practice, Marx's"new social contract theory",and Marx's comprehensive theoretical justification of communism, can be seen. The opposition between histori-cal determinism and historical indeterminism can only be solved really from the higher level of the relationshipbetween"individual and society(community)".
引文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8.
    [2]鲁克俭.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精神现象学》因素[J].哲学门,2017.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MEGA:陶伯特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
    [5]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6]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37.
    [8]鲁克俭.基于MEGA2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文本研究:一个路线图[J].创新,2016(1):5-1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9.
    [10]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110.
    [11]鲁克俭.超越主客二分: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一种解读[J].中国社会科学,2015(3):22-38.
    (1)马克思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本》中有对霍布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思想的关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40卷第123页。
    (2)可以说,马克思和蒲鲁东是最早的无政府主义者。不过后来马克思与无政府主义者分道扬镳了,二者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如何看待在无产阶级革命以及过渡时期国家的作用(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如何看待无产阶级专政)。
    (1)赫斯特别强调交换(交往)异化,这直接影响了马克思的劳动异化思想。
    (2)黑格尔和马克思特别用“需要”指人的需要(need),以区别于动物的欲望(desire)。需要是分层次的。相对于动物欲望的需要,被马克思看作是动物性或生理性需要。而康德不加区别地用“欲望”一词。
    (3)马克思指出“,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MEGA:陶伯特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6-27页)
    (4)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斯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都包括生产和交换,但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重心是基于分工的生产,斯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重心是基于分工的交换。
    (1)“社会形态”就是经济社会形态,并不存在与经济社会形态相对的政治社会形态,或包括上层建筑的一般社会形态(类似于包含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一般社会)。把社会形态看作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概念的误读。
    (2)“私有财产和劳动还是完全一致的”这句话与洛克的劳动产权理论直接相关。马克思《1844年手稿》的异化劳动理论,就是以此为出发点的。
    (3)这是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法,此处“人的社会的史前时期”德文原文是“Vorgeschichte der menschlichen Gesellschaft”。
    (4)德文原文是“Surrogaten der Gemeinschaft”,现有中译文是“冒充的共同体”。(见《MEGA:陶伯特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第64页)
    (5)此处“联合体”的德文原文是“Assoziation”,字面意思是“联合”,并没有“体”的含义。不过联系到马克思说过“真正的共同体”,作为自由人联合的一种状态,以“联合体”来意译“Assoziation”,也是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
    (1)卢梭言“:人是生来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页。
    (2)卢梭所谓的“道德人”,就是具有自我立法能力的个人。在康德那里,就是具有自由意志和善良意志的个人。
    (3)自称继承了康德社会契约论的罗尔斯,也是以方法论个体主义来建构“原初状态”的。
    (4)马克思此时的私有财产思想应该是受了他的大学老师、法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的影响,当然也有康德和费希特的影子。
    (5)这里蕴含着马克思的一个隐性前提:个体即类(个体的人是类存在物),亦即个体所获得的一切“财富”都能自动转变为类的“财富”。当然,在人的社会的史前时期,个体对“财富”的拥有是不平等的(政治上的或事实上的)。
    (6)恩格斯晚年的“历史合力论”显然是受了黑格尔的影响。用现在的话说,黑格尔的“社会”就是个体之间博弈的产物(博弈均衡状态)。
    (1)康德和费希特从“占有”到“所有”的合法性的推演,是基于实定法。
    (2)参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第170-171页。根据德语的译文有改动,前面一句话原文是“Indem das menschliche Wesen das wahre Gemeinwesen der Menschen,so schaffen,produciren,die Menschen durch Beth?tigung ihres Wesens das menschliche Gemeinwesen,das gesellschaftliche Wesen,welches keine abstrakt-allgemeine Macht gegenüber dem einzelnen Individuum ist,sondern das Wesen eines jeden Individuums,nur eigne Th?tigkeit,sein eignes Leben,sein eigner Genu?,sein eigner Reichthum ist.”(MEGA2/Ⅳ/2,S.452)
    (3)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已经有人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导致社会的变化,同时人本身也在变化和发展,从而两者统一于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思想,但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思想尚未明确。
    (4)这也是霍布斯《利维坦》理论建构的公理或逻辑起点,也是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金字塔塔基。
    (5)“抽象”是一个以往被人们所忽视的马克思用以指代自己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概念,也就是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充当我的研究工作指导线索的最一般的结果(Das allgemeine Resultat,das sich mir ergab und,einmal gewonnen,meinen Studien zum Leitfaden diente)”。马克思在最晚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章“费尔巴哈”残篇2中明确指出“: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相反,只是在人们着手考察和整理资料……的时候,在实际阐述资料的时候,困难才开始出现。”(《MEGA:陶伯特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第94页)显然,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既非哲学,也非实证科学,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抽象”。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也就是唯物史观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用列宁的话说,也就是从“假说”到“科学”的过程。
    (6)“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MEGA:陶伯特版<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第77页)
    (1)《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条中,把“Er betrachtet daher im Wesen des Christenthums nur das theoretische Verhalten als das echt menschliche”译成“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是误译,应该译为“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态度看作是真正人的态度”。参见鲁克俭《基于MEGA2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文本研究:一个路线图》,载《创新》2016年第1期。
    (2)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借鉴(并加以唯物主义改造)了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辩证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则借鉴(并加以唯物主义改造)了黑格尔的“矛盾”辩证法。
    (3)在马克思的《大纲》中,人的社会的史前时期包括“人对人的依赖”和“人对物的依赖”两个阶段。
    (4)柯亨和塞耶斯都将其称为“人性”,柯亨还以此来解释生产力的“发展命题”。关于生产力的“发展命题”是否真的存在,可参见鲁克俭《重新审视“发展命题”》,载《哲学研究》2008年第9期。
    (1)自确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之后,对共产主义进行理论证成,就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面临的首要理论任务。对此,恩格斯与马克思1844年夏在巴黎会面后致马克思的书信中有明确表述“:只要我们的原则还没有从以往的世界观和以往的历史中逻辑地和历史地作为二者的必然继续用几部著作加以阐述,一切就仍然处于半睡半醒状态,大多数人还得盲目地摸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7卷第320页)
    (2)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并非无意地提到“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阶段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的形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4页)
    (3)当然,“个体与社会(共同体)”视角完全可以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就像在黑格尔那里一样)。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持一种超越主客二分基础上的“个体与社会(共同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