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在全国应用的实际情况开展问卷调研,问卷调研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招投标阶段的清单计价、合同计价等部分,结合相关国内外调研,在此仅针对招投标阶段的清单计价开展论述与分析研究。通过调研发现,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时是发布总价还是同时发布子目价格是争议的焦点,福建省的调研问卷反馈显示一般招标人认为在发布总价的时候包含其子目一起发布。在管理上有利于控制投标人过分的不平衡报价,降低建设单位的风险。湖南、广东等省的调研问卷反馈显示一般招标人认为只发布最高限价(总价),各子目单价不发布。最高投标限价以总价形式发布更有利于发包人选择优质承包人。实际在公路行业的现行管理模式下,最高投标限价发布时,一般只发布最高限价(总价),各子目单价不发布,不平衡报价后期再进行调整,这种方式能更好地满足现行公路建设的需求。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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