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的立法进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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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Legislative Progress and Improvement of the Second Review Draft of Tort Liability in Civil Code
  • 作者:杨立新
  • 英文作者:YANG Lixin;
  • 关键词:侵权责任编 ; 修改 ; 内容 ; 立法进展 ; 完善
  • 中文刊名:ZFKL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 出版日期:2019-03-15
  • 出版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 年:2019
  • 期:v.34;No.194
  • 基金: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JJD820001
  • 语种:中文;
  • 页:ZFKL201902007
  • 页数:17
  • CN:02
  • ISSN:31-2011/D
  • 分类号:74-90
摘要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在征求意见稿和一审稿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相比较有了重大进展。在具体内容上,第一章和第二章在有关侵权责任的总则性规定中,主要是对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规则以及免责事由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和补充,使我国侵权责任的基本制度有了重大进步;第三章至第十章在有关特殊侵权责任的分则性规定中,对委托监护责任、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网络侵权责任、挂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好意同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进行了补充规定和重大修改,对其他特殊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则也进行不同程度的完善,使我国的特殊侵权责任制度更为丰富、准确。《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仍然存在部分不足,对一些明显的不当之处还没有进行修改。建议对其不足之处应当进行全面修改完善,使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更加科学和完善。
        
引文
(1)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的可能与路径》,《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2期。
    (1)参见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7页。
    (2)前面的7种民事权利规定在《民法总则》第109条至第125条,最后的内容是《民法总则》第126条规定的,即“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3)参见史尚宽:《债法总论》,台北荣泰印书馆1978年版,第137页。
    (4)参见杨立新、李怡雯:《债权侵权责任认定中的知悉规则与过错要件——(2017)最高法民终181好民事判决书释评》,《法律适用》2018年第19期。
    (1)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29-30页。
    (2)《侵权责任法草案二审稿》第7条第1款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参见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477页。
    (3)《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参见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492页。
    (4)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条文背后的故事与难题》,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44页。
    (5)参见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民法教研室:《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1958年版,第324-338页。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7)《民法总则》第118条第2款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参见《最新不列颠法律袖珍读本·侵权行为法》,冯兴俊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3页。
    (2)参见潘维大:《英美侵权行为法案例解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89-291页。
    (3)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条文背后的故事与难题》,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06-108页。
    (4)参见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06)青民一初字第1428号民事判决书;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南市民一终字第124号民事判决书。
    (5)参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25658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民终字第3519号民事判决书。
    (6)参见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8页。该建议稿第1559条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加害人实施自助行为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237页。
    (2)参见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72页。
    (3)无过错责任肇始于工业革命中的工业事故,以此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63页。
    (1)选任承担人有过失,与定作、指示有过失不同,选任承揽人有过失,仅仅是对其资质有不注意的心理状态,而造成他人损害完全是承揽人的过失所致,应当自负其责为好。在国外立法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例如,《日本民法典》第716条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就其工作对第三人施加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或者指示有过失时,不在此限。”参见《日本民法典》,刘士国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175页。
    (2)《东亚侵权法示范法》第103条[通知及要件与形式]:“除紧急情况外,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是指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通知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通知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侵权内容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四)通知人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发送的通知不具备上述内容的,视为未发出有效通知,不发生通知的后果。”参见东亚侵权法学会:《东亚侵权法示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7页。
    (3)参见东亚侵权法学会:《东亚侵权法示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7-38页。
    (1)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条文背后的故事与难题》,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232页。
    (1)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条文背后的故事与难题》,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87页。
    (1)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395页。
    (2)《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第1013条规定:民用核设施造成损害,“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3)对于侵权责任编提出的不足之处,不限于《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与一审稿的比较,而是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比较。因为这些问题已经提出过修改建议未被采纳,因此仍需继续提出建议。
    (1)参见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466-467页,
    (2)同注(1),第480-481页。
    (1)《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4条规定:“被侵权人因同一侵权行为受到损害又获得利益的,计算损害赔偿额应当扣除所获利益,但根据该利益的性质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扣除的除外。”
    (1)未来损害赔偿和现有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以判决时为标准划分的,将损害赔偿分为判决之前已经发生的损害赔偿和判决之后将要发生的损害赔偿。后者只适用于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的赔偿。
    (1)参见杨立新:《民法分则侵权责任编修订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现代法学》2017年第1期。具体建议的内容是:第1条(专家责任的一般原则):“以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专家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委托人或者第三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第2条(专家侵权责任的共同侵权行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共同签署法律文件,或者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作出专业决策错误,造成委托人或者第三人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3条(专家责任的替代责任):“专家受雇于专门的执业机构并以该执业机构的名义对外从事执业活动,在执业活动中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该执业机构承担替代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条(专家过失的判断):“专家在执业活动中须尽高度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应当认定为专家过失。”第5条(不实信息与不当咨询意见的责任形式):“负有信赖义务的专家,提供不实信息或者不当咨询意见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在前款情形,有直接侵权人的,专家承担补充责任。”
    (2)参见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26页;参见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条文背后的故事与难题》,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75-176页。
    (1)参见杨立新:《医疗管理损害责任与法律适用》,《法学家》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