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关系的秉性与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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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search on the 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
  • 作者:李福林
  • 英文作者:Li Fulin;
  • 关键词:行政法律关系 ; 行政法律关系的秉性 ;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质
  • 中文刊名:SZKX
  • 英文刊名:Social Sciences in Shenzhen
  • 机构:地方立法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 出版日期:2019-01-10
  • 出版单位:深圳社会科学
  • 年:2019
  • 期:No.03
  • 语种:中文;
  • 页:SZKX201901016
  • 页数:8
  • CN:01
  • ISSN:44-1738/C
  • 分类号:139-145+161
摘要
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法的基本范畴的厘定和具体应用具有指引和规范的功能。厘定行政法律关系的秉性和特质可以更好实现规范与现实限制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行政目的,旨在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鉴此,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法律关系的秉性和特质,对其作科学的说明和分析,界定行政法与相关的其他部门法的边界,有助于我们充分了解和正确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具体意涵,进一步体会与理解行政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同本质。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has the function of guiding and regulating the basic category and specific appli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Determining the 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can better realize the administrative purpose of restricting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guaranteeing civil rights by norms and realities. The aim is to achieve the balance between power and rights. In view of this, the 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 should be further clarified on the basis of the existing ones, and scientific explanation and analysis should be made of them. Defining the boundaries between administrative law and other relevant departmental laws, It is helpful for us to fully understand and the specific mean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dministrative law and other disciplines, and to further understand the different nature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other disciplines.
引文
[1]江国华:《中国行政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
    [2]石佑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2]周佑勇:《行政法原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
    [4]叶必丰:《行政行为原理》,商务印书馆,2014年。
    [5]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6]张文显:《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
    [7]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
    [8]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
    [9]袁曙宏、方式荣、黎军:《行政法律关系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10]杨海坤、章志远:《行政法学基本问题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11]王万华:《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12]刘恒:《行政救济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
    [13]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
    1汉斯·J·沃尔夫等:《行政法》,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88页。
    1参见王岷灿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第2~3页。
    2 参见许崇德:《新中国行政法学综述》,法律出版社,1991年,第54~56页。
    1参见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27页。
    2 参见罗豪才:《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10页。
    3 参见袁曙宏:《行政法律关系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7页。
    4 参见江国华:《中国行政法学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0页。
    5 参见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60页。
    6 参见江国华:《中国行政法学总论》,第71页。
    1参见张树义:《现代行政权的概念及属性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第75页。
    2 皮纯协、张成福:《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页。
    3 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60页。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卓越出版社,1990年,第45页;杨海坤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7页。
    1许崇德、皮纯协:《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1991年,第59页。
    2 罗豪才:《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6年,第15页;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第72页。
    3 罗豪才、方世荣:《论发展变化中的中国行政法律关系》,《法学评论》,1998年第4期,第35页。
    4 周佑勇:《行政法原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