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非法治学说的目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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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Discussion on the Target System of Han Fei's Theory of Ruling of Law
  • 作者:周四丁
  • 英文作者:Zhou Siding;
  • 关键词:韩非 ; 法治学说 ; 治理目标
  • 中文刊名:JHLZ
  • 英文刊名:Jianghuai Tribune
  • 机构:湖南理工学院政治与法学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05
  • 出版单位:江淮论坛
  • 年:2019
  • 期:No.293
  • 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政治伦理视域下先秦法家治国理政思想研究”(18YBA194)
  • 语种:中文;
  • 页:JHLZ201901020
  • 页数:7
  • CN:01
  • ISSN:34-1003/G0
  • 分类号:131-137
摘要
韩非法治学说所追求的目标是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包括基本目标、核心目标、终极目标。韩非法治学说的基本目标是富国强兵,认为富国强兵的关键在于农战,要设计出"利出农战"的制度;在争于力的时代,富国强兵是诸侯国君的唯一选择,富国强兵也是诸侯国生存之道的新探索。韩非法治学说的核心目标是铸就霸王,铸就霸王是韩非政治理想与现实政治相结合的具体产物。铸就霸王是成就"霸王之名",是开创"霸王之业",也是探索"霸王之道"。韩非法治学说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天下大治,天下大治能使民免于战乱,是社会道德发展和实施利民政策的前提。韩非的法治学说有效地帮助秦国实现了基本目标和核心目标,却没有实现最终目标。韩非法治学说的重要价值在于认识到国与臣民的利益统一性,这有助于它基本目标和核心目标的实现。韩非忽视了一统天下后君主与民众利益的张力,所以提出了法之废立由君的主张。该主张与韩非视法律为绝对神圣的根本精神相违背,也是法家学说没有实现最终目标的根源。
        
引文
[1][西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0:347.
    [2]熊十力.韩非评论[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
    [3]黄源盛.中国法史导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48.
    [4]时显群.法家的富国强兵的价值观[J].社会科学战线,2011,(7):255-257.
    [5]刘泽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102.
    [6]宋洪兵,主编.法家学说及其历史影响[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13.
    [7]宋洪兵.韩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8]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重庆出版社,2009:257.
    [9]喻中.韩非天下第一[J].比较法研究,2009,(6):111-117.
    [10]曾海军.从天下之利到人主之利———韩非与墨子的主利思想探析[J].广西大学学报,2014(4):16-24.
    [11][宋]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90:1.
    [12]韩星.“霸王道杂之”:秦汉政治文化模式考论[J].哲学研究,2009,(2):54-60.
    [13]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4:323.
    [14]梁启超.梁启超论先秦政治思想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15]陈鼓应,注译.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47.
    [16]许建良.先秦法家的道德世界[M].人民出版社,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