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详细信息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30
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把党长期以来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快制度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新时代血液。
  “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党的十九大后,党的建设呈现“5+1”格局,这个“1”就是制度建设,而且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着眼于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今后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项目和落实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都很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
  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同时,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各级组织法规制定力度,实现对各级各类党组织全覆盖。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提供了制度基础。
  2018年12月,党中央着眼管党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切实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更好地发挥支部作用。
  2018年11月,中办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
  2022年前,党中央还将重点制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修订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于健全党的领导法规全过程,各领域党的领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9年1月,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各地将根据条例切实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2018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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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党领导经济、改革、法治、农村、国家安全、外事、军队和党的宣传、组织、群团、人才工作等方面,还要制定出台一批法规。
  不断完善党的自身建设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9年1月,中央政治局审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018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强调党管干部原则,筑牢中央企业的“根”和“魂”,完善了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这方面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中办法规局负责人表示,党中央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全面加强党的监督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2018年8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2019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原来中央纪委的工作规则上升为党中央制定的党内法规,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此外,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有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制度有了、规矩立了,关键在抓落实、重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