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出击根治“带病提拔”
详细信息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6-09-08
长期以来,干部“带病提拔”是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难题。“带病提拔”不但引导错误的选拔用人风向,打击干部积极性,也破坏了党的干部队伍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认为要读懂《意见》,需要注意这三个方面。
  《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全方位的责任。“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从汉晋察举制,到隋唐科举制,再到近现代中国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用人制度于党于国于民都是件大事。过去的几十年,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长期处于社会视野边缘,就给了一些人找空子、钻漏洞的机会。当下《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防止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更是为了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全方位的责任。这一“全方位的责任”,从范围上来说包含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的担当,也包含事后责任的追究;从责任对象上来说包含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也包含在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全方位责任的落实意味着彻底浇灭部分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可谓是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又一狠招、实招。
  《意见》的下发是为了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全周期的管理。《意见》所提6点正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周期,从落实工作责任,到日常深入了解和分析研判,再到动议审查、任前把关及最后的责任追究,每条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更细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意见》要求我们着力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个阶段,要在流程上、在管理上实现闭环,找到干部“带病”的蛛丝马迹,尽早发现、尽快处理,才能将这“病”和“带病”的干部排除在外,保证各级组织部门内的风清气正,引导更多的干部成为忠诚干净担当,想改革谋发展,实绩突出的好干部。
  《意见》的落实是为了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体系的监督。诸多贪腐案件的浮出水面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调查,同样,大量腐败官员的落网也归功于其他相关部门的尽职工作,以及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举报。《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针对任前把关阶段“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上,既要集合各部门有利的监督资源,也要在监督方式方法上适度创新,做到全面、深入地监督。“阳光是权力最好的保鲜剂”,只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禁得起审、禁得起核、禁得起听、禁得起查,才能彻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也才能确保为党和国家的宏伟事业提供高素质的干部。(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