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多重审查衔接机制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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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李巧玉
  •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 ; 审查监督 ; 衔接机制
  • 中文刊名:LGLX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5-15
  • 出版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年:2019
  • 期:No.138
  • 语种:中文;
  • 页:LGLX201903006
  • 页数:5
  • CN:03
  • ISSN:23-1457/D
  • 分类号:29-33
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面临多主体审查冲突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双重备案"的冲突、备案异议审查与行政诉讼附带审查的冲突以及行政复议与其他审查冲突。行政规范性文件本身的"不规范"及多种审查方式并行而非系统化整合是导致冲突的根源。除需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与外延统一,还应对多种监督方式进行功能性整合,构建行政全面优先监督,司法激活行政监督并保障外部公正性及效率,同时人大在尊重司法监督的前提下作为最终裁决机制的监督格局。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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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以来,虽然没有出台中央层面的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了地方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调以及《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的重视,各省份自2015年之后陆续开始启动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因而抽取的主要是在2015年之后各地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的地区。
    (1)通过选取《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18年12月1日),《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
    (1)“最后一公里”经常被用来描述公共交通末梢和微循环的问题。此处引用这个表达是想说明在行政管理领域法律固然能解决大部分的问题,但是在真正面对形态各异的现象时,往往力不能及,需要更多的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而在此种情况下,依规范性文件相比于直接“依人行政”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