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被遗忘权第一案"是典型的疑难案件,该案的判决书非常经典。在判决书中,该案法官以文义解释作为起点,以论理解释作为重点,以社会学解释作为补充,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通过对1995年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第12条(b)项和第14条第1段(a)项的扩张解释,欧盟法院在实质上保护了被遗忘权。当多种权利存在冲突时,通过个案中的利益衡量,既实现了立法的目的,又对被遗忘权给予了力度适中的保护。法官在裁判新兴权利案件时,要以法条作为裁判的依据;在解释法律的时候,要以客观说作为解释目的,作出正确的价值取舍,从而进行充分的说理和论证。通过法律解释来保护新兴权利,在形式上是发现权利,在实质上则是创设权利。
引文
[1]雍琦:《法律逻辑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2]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卡尔·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73页。
[4]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马克·范·胡克:《法律的沟通之维》,孙国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96页。
[6]罗纳德·德沃金:《原则问题》,张国清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9页。
[7]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8]乌尔弗里德·诺依曼:《法律论证学》,张青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2页。
[9]理查德·瓦瑟斯特罗姆:《法官如何裁判》,孙海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5页。
[10]史蒂文·J.伯顿:《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张志铭、解兴权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2页。
[11]罗伯特·阿列克西:《法·理性·商谈:法哲学研究》,朱光、雷磊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12]阿图尔·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10页。
[13]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19-221页。
[14]舒国滢等:《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7-378页。
[15]孙海波:《不存在疑难案件?》,《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4期,第52页。
[16]孙海波:《走向不确定法律状态下的司法裁判---论疑难案件裁判的经验与方法》,《西部法律评论》2013年第4期,第100页。
[17]夏锦文、徐英荣:《裁判文书法理依据蓄积深藏之缘由---以民事疑难案件的裁判为分析对象》,《法学》2012年第10期,第127页。
[18]陈坤:《疑难案件、司法判决与实质权衡》,《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第3页。
[19]Ronald Dworkin,Taking Rights Seriously,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p.81.